最新最完善,越南結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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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中,外籍配偶與國人之間的婚姻關係已經越來越普遍。然而,根據台灣外交部規定,凡是涉及到跨國婚姻的情形,必須依照政府法規定進行審核,以求確認婚姻的真實性。
首先,根據台灣政府規定,國人與外籍配偶的婚姻,必須由外交部台辦處審核通過取得「依親簽證,結婚證書認證」方可締結婚姻。這意味著,任何想要與外籍配偶結婚的國人,必須經過一系列審查,以進一步確認婚姻的真實性。
因此,外籍配偶在台灣與國人結婚前,須經過相關審查。外籍人士的婚姻文件需由其所屬的國家或地區的駐台使領館核發證明,同時也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健康檢查證明等,並經過外交部台灣辦事處確認無誤,並實施面談確認其婚姻真實性後再方可締結婚姻。
此外,在婚姻關係的存續期間,如果外籍人士要長期居留或工作在台灣,也需要申請相關的簽證或居留證等,以符合國家或地區相關法規的要求。
總結而言,台灣跨國婚姻的規定十分嚴格,需要經過多項審核,以確保婚姻關係的真實性。相對地,這也反映出台灣對於外籍人士的入台管制政策有著嚴格的要求,從而保障國內的社會安全和秩序。
在越南結婚流程中其實耗費最多的,莫過於時間,越南地形狹長,文件有的需正影本,照片,翻譯,公證,驗證,常常花費不少時間。
其次是金錢,越南結婚流程中每個文件辦理都需等待時間,從一至二小時,至一個月不等,中間的等待時間常常需要住宿,往返車資。
比較需要注意的是,越南每個省,政府規定的流程與處理方式皆不盡相同,櫃台人員說法也不太一樣,例如:當初我與越婆去仲介指定的醫院體檢(檢查腦電波),將報告拿回越婆人委會時,官員並不承認該報告(在仲介那邊同群組的新人們卻都沒問題),而結婚證書領取時間也大不相同,我與越婆第二天就拿到了(塞很多咖啡錢),同群組則有人等了足足一個月( 不知道該如何給咖啡錢)。
在越南結婚辦理流程中,有很多辛酸苦辣,抱怨政府,溝通翻譯不良,甚至兩人爭吵等總總問題,因此自辦的朋友們,除了有時間外,在適當時機給咖啡錢,還需要多點包容,體諒及耐心,才能完成此趟旅程喔。
以下我們將詳細解說,越南結婚流程,越南面談須知,越南面談新制,讓大家一看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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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一
國人在台灣需準備之越南結婚文件
1. 戶籍謄本&離婚協議書(有過往婚姻者)或死亡證明書(已亡故者)
2. 單身證明-公證
攜帶剛辦好的戶籍謄本4份,和身分證,印章(或簽名),離婚協議書4份或死亡證明書4份至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說明要辦理越南結婚用之單身證明,櫃台會拿文件申請單給你填寫,完成後公證處會收走一份留存。
費用:中英文對照版750元,中文版500元。
時間:大約30分鐘~一小時(視人數而定)
註: 1.單身證明中文版即可,不需花費到中英版。 2.單身證明驗證4份,公證處會收走一份,拿回3份。
3. 單身證明-外交部驗證
攜帶已公證完成的單身證明3份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單身證明驗證,驗證完成外交部會收走一份留存,剩餘2份。
費用:一份400元
時間:半天至一天(視人數而定),取件日期為兩天,或可到一樓郵局填寫代寄服務。
4.出國準備攜帶之文件資料
護照(影本*5)
簽證(影本*5)停留期間最好為14天或更多)
身分證
4*6大頭照20張
單身證明*2份(已公證加驗證完成)
戶籍謄本*1(全戶詳載)
良民證*1(警察局申請)
父母知悉同意書*1(如父母未去越南參加喜宴)
財力證明*1(存摺或不動產)
工作證明*1(在職證明或薪資證明或薪轉證明或扣繳憑單)
注意事項
國人出國前建議越配先將自身結婚文件先辦妥,才不會影響到時間導致其他文件行程延誤。
國人過往如有婚姻須再提供離婚證書或協議書或判決書,如元配已亡則須提供死亡證明書。
國人申請的戶籍謄本及單身證明書有效期只有三個月,須注意有效期限。
國人如簽證有效期只有14天,須將流程背熟,充分利用時間,畢竟路途遙遠,不小心可能結婚未辦妥就要離境了。
國人抵達越南後,還是有些文件需要去辦理,未來流程如有變動更改,都將以越南駐台辦事處為準。
流程二
越配在越南需準備之越南結婚文件
1. 出生證明
越配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至原戶籍地申請。
時間:各省不一
註:如本人不方便回戶籍地可託家人代辦,須有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
2. 單身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書)
越配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至原戶籍地申請。
時間:各省不一
註:如本人不方便回戶籍地可託家人代辦,需有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有的省級會要國人護照。
3. 單身證明-翻譯+公證
越配至翻譯社將單身證明(婚姻狀況確認書)翻譯成中文。
將已翻譯好之單身證明再拿去當地政府司法廳公證。
時間:翻譯約一天(視人數而定),公證約一天(視人數而定)
4. 單身證明-驗證
越配將已翻譯+公證的單身證明,交給越南當地外務廳驗證。
時間:3天內(視人數而定)
5. 注意事項
由於各省單身證明及相關文件辦理時間都不盡相同,建議提早辦理,由於越南政府不比台灣政府辦事有效率,常常遺失文件種種,建議如果超過太多天去政府追一下(或給點咖啡錢)。
流程三
備齊資料前往駐越台辦處
1. 申請驗證單身證明
國人須偕同越籍結婚對象二人親自前往台辦處申請驗證國人單身證明應備文件。填寫文件驗證申請書。
填寫依親簽證面談表,交往經過說明表,申請人基本資料表等相關資料。
繳交國人已驗證完成之單身證明。
繳交效期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詳載)。
繳交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明書(如有過往婚姻者)。
繳交死亡證明書,正影本(如元配已亡故者)。
繳交國人彩色兩吋照片。
繳交國人護照資料頁及蓋有各入出境紀錄頁影本。
繳交越配身分證、戶口名簿、出生證明及新、舊護照正、影本。
繳交越配彩色兩吋照片。
越配在台工作提前解約者須繳交勞動部或縣市政府核發之勞工解約證明書正影本。
2. 注意事項
以上繳交正影本文件,正本均閱後退還(有時櫃台太忙會忘記,記得提醒)。
台辦處早上9點開始取號,下午則為取件(下午去無法辦理文件)。
時間:約兩個工作天左右(視人數而定)
費用:一般件每份15美元(一禮拜),速件每份22.5美元(三天後)。
流程四
準備以下資料前往越配戶籍地
1. 單身證明翻譯與公證
將台辦處已驗證完成之單身證明送交翻譯社翻譯。
將已翻譯完成之單身證明送交當地司法廳公證。
時間:翻譯約一天(視人數而定),公證約一天(視人數而定)。
2. 單身證明驗證
將已翻譯與公證之單身證明送交越南外務廳驗證。
時間:3天內(視人數而定)。
流程五
前往越配戶籍地辦理結婚登記流程
1. 健康檢查
雙方需至越配戶籍地,做體檢健康及身心狀況檢查證明(縣郡人委會指定之醫院)
時間:約一~三天(如時間緊迫建議給點咖啡錢)。
2. 帶齊資料辦理結婚登記
雙方請至越配戶籍地,縣郡人委會結婚登記。
國人及越籍結婚對象在越辦理結婚登記須備齊以下結婚文件
登記結婚申報表,國人已驗證單身證明, 國人護照,簽證或居留證,越配之婚姻狀況證明書,身分證,戶口名簿, 雙方健康及身心狀況檢查證明。
註:有關項目僅供參考,一切規定以越南政府相關法令為準。
註:大部分省份領取結婚證書需雙方簽名領取,請注意領取時間,過長可能導致簽證有效期逾期。
時間:數天至一個月不等(視各省及咖啡錢多寡)
3. 二號司法履歷表(良民證)
申請2號良民證,越配需至戶籍所在地之司法廳申辦(1年內有效無犯罪紀錄)。
時間:約15天(各省不一)。
良民證-翻譯與公證
將已辦好之良民證送交翻譯社翻譯。
將已翻譯好之良民證送交越南各省司法處或河內的公證所公證。
時間:翻譯約一天(視人數而定),公證約一天(視人數而定)。
良民證-驗證
將已公證好之良民證,送交越南外務廳驗證。
時間:3天內(視人數而定)。
流程六
結婚證書送交流程
1. 結婚證書-翻譯與公證
將剛領取之結婚證書,送交翻譯社翻譯。
將翻譯好之結婚證書,送交越南各省司法處或河內的公證所公證。
時間:翻譯約一天(視人數而定),公證約一天(視人數而定)。
2. 結婚證書-驗證
將公證好之結婚證書,送交越南外務廳驗證。
時間:3天內(視人數而定)。
流程七
預約面談及簽證申請
1. 申請結婚證書驗證與預約面談及簽證申請表
繳交文件申請表以及簽證申請表。
繳交國人經台辦處驗證之單身證明影本。
繳交國人護照影本。
繳交越配護照,效期需六個月以上(越配如曾赴台必須提供新、舊護照正影本1份供查驗 。
繳交死亡證明書,如越配前夫已亡故。
繳交離婚證明書(如越方曾離婚者),如越方曾與台籍人士在台登記結婚者,必須提供在台已完成離婚登記之戶籍謄本。
繳交已翻譯,公證、驗證之結婚證書,正、影本1份。
繳交越南主管機關核發並經越南外務廳驗證效期一年內之二號司法良民證正、影本。
繳交國人財力證明及工作證明。
繳交越配身分證,正影本。
費用:文件驗證規費30美元及簽證規費66美元。
時間:約一天(視人數而定)。
2. 國人回台
如以上流程都已走完,國人可先行回台休息,準備資料,等待面談時間接近再去。
台辦處建議,國人可依照本身意願,主動提供對本身各項有利之佐證資料,以利審查參考。
例如,國人可主動提供所得稅繳稅憑單、國人無犯罪紀錄證明、身心健康狀況證明、雙方交往通聯紀錄、雙方訂婚照片及結婚照片、宴客照片、介紹人、男、女方父母與雙方合照等,或其他有利事證。
建議提早一禮拜去,與越配多練習面談細節,畢竟結婚過程是辛苦的,如有個萬一,後果會很麻煩的。
3. 注意事項
預約面談表於當日預約成功時就會給國人,內容會註明面談時間。
何時面談視人數而定(2至4個月甚至半年都有可能)。
流程八
前往台辦處-面談
1. 雙方前往面談
雙方依照預約日期於上午8:30-9:30抽取號碼牌前往台辦處五號櫃臺報到。
繳交足以證明婚姻真實性之資料。
繳交面談預約表(須提供男女方護照正本、面談預約表正本)並由台辦處安排面談。
雙方面談結束後,請於次日下午2:30來台辦處領取結果通知。
2. 領取通知書-面談通過
為配合政府實施外籍配偶入國前輔導,國人面談通過者,台辦處將安排時間,結婚雙方當事人請參加外籍配偶入國前之輔導講習。
國人於次日早上,到台辦處申請相關文件。
3. 領取通知書-面談未通過
面談結果通知書有分許多選項,最嚴重的即是面談未通過(拒件處分)。
公司將於後續撰寫面談未通過即被拒件之行政救濟該如何處理,做法。
國人與越配如需諮詢或代辦可先連絡。聯絡我們。
4. 注意事項
面談當日抽取號碼牌為報到順序,面談依序則以抽簽方式決定面談次序。
依據「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收費標準」第6條之規定,經面談程序遭台辦處拒絕核發越方之簽證者(面談未通過),文件證明規費概不予退費。
流程九
前往台辦處-申辦文件
1. 申請越配中文姓名驗證
國人與越配於早上至台辦處申請文件。
填寫文件驗證申請表,填寫越配中文姓名聲明書,驗證申請表,申請越配中文姓名聲明書驗證。
依約定時間領取結婚證書。
費用:15美元
流程十
國人返國
1. 戶政事務所登記
國人攜帶相關文件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繳交結婚證書。
繳交越配護照影本及中文姓名聲明書。
換領身分證及戶口。
2. 注意事項
戶口更新完成需補印寄給越配。
流程十一
申請簽證
1. 越配前往台辦處
繳交經越南外交部領務局及本處驗證效期一年內之越配二號司法良民證越文及中文翻譯本。
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已婚姻登記之台灣戶籍謄本正本。
繳交在本處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之最近3個月之體檢證明。
2. 注意事項
尚未懷孕者須在衛生預防處或指定醫院注射德國麻診針*本處指定醫院進名單:· 白梅醫院:棟多郡解放路78號,電話:02438693731· 長安醫院:棟多郡孫德勝路通風巷59號,電話:024 37323683· 一號交通醫院:棟多郡郎街1194巷,電話:024 37664751· 聖保羅醫院:波廷郡朱文安路12號,電話: 024 38233066。
流程十二
來台團聚
1. 越配前往台灣
沒有內容了。
在這恭喜國人及越配能辛苦辦理完全程。
以下為公司聯絡方式,不論是國、台、越、語言都能通喔! 間的婚姻關係已經越來越普遍。然而,根據台灣外交部規定,凡是涉及到跨國婚姻的情形,必須依照政府法規定進行審核,以求確認婚姻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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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大約30分鐘~一小時(視人數而定)
註: 1.單身證明中文版即可,不需花費到中英版。 2.單身證明驗證4份,公證處會收走一份,拿回3份。
3. 單身證明-外交部驗證
攜帶已公證完成的單身證明3份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單身證明驗證,驗證完成外交部會收走一份留存,剩餘2份。
費用:一份400元
時間:半天至一天(視人數而定),取件日期為兩天,或可到一樓郵局填寫代寄服務。
4.出國準備攜帶之文件資料
護照(影本*5)
簽證(影本*5)停留期間最好為14天或更多)
身分證
4*6大頭照20張
單身證明*2份(已公證加驗證完成)
戶籍謄本*1(全戶詳載)
良民證*1(警察局申請)
父母知悉同意書*1(如父母未去越南參加喜宴)
財力證明*1(存摺或不動產)
工作證明*1(在職證明或薪資證明或薪轉證明或扣繳憑單)
注意事項
國人出國前建議越配先將自身結婚文件先辦妥,才不會影響到時間導致其他文件行程延誤。
國人過往如有婚姻須再提供離婚證書或協議書或判決書,如元配已亡則須提供死亡證明書。
國人申請的戶籍謄本及單身證明書有效期只有三個月,須注意有效期限。
國人如簽證有效期只有14天,須將流程背熟,充分利用時間,畢竟路途遙遠,不小心可能結婚未辦妥就要離境了。
國人抵達越南後,還是有些文件需要去辦理,未來流程如有變動更改,都將以越南駐台辦事處為準。
流程二
越配在越南需準備之越南結婚文件
1. 出生證明
越配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至原戶籍地申請。
時間:各省不一
註:如本人不方便回戶籍地可託家人代辦,須有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
2. 單身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書)
越配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至原戶籍地申請。
時間:各省不一
註:如本人不方便回戶籍地可託家人代辦,需有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有的省級會要國人護照。
3. 單身證明-翻譯+公證
越配至翻譯社將單身證明(婚姻狀況確認書)翻譯成中文。
將已翻譯好之單身證明再拿去當地政府司法廳公證。
時間:翻譯約一天(視人數而定),公證約一天(視人數而定)
4. 單身證明-驗證
越配將已翻譯+公證的單身證明,交給越南當地外務廳驗證。
時間:3天內(視人數而定)
5. 注意事項
由於各省單身證明及相關文件辦理時間都不盡相同,建議提早辦理,由於越南政府不比台灣政府辦事有效率,常常遺失文件種種,建議如果超過太多天去政府追一下(或給點咖啡錢)。
流程三
備齊資料前往駐越台辦處
1. 申請驗證單身證明
國人須偕同越籍結婚對象二人親自前往台辦處申請驗證國人單身證明應備文件。填寫文件驗證申請書。
填寫依親簽證面談表,交往經過說明表,申請人基本資料表等相關資料。
繳交國人已驗證完成之單身證明。
繳交效期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詳載)。
繳交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明書(如有過往婚姻者)。
繳交死亡證明書,正影本(如元配已亡故者)。
繳交國人彩色兩吋照片。
繳交國人護照資料頁及蓋有各入出境紀錄頁影本。
繳交越配身分證、戶口名簿、出生證明及新、舊護照正、影本。
繳交越配彩色兩吋照片。
越配在台工作提前解約者須繳交勞動部或縣市政府核發之勞工解約證明書正影本。
2. 注意事項
以上繳交正影本文件,正本均閱後退還(有時櫃台太忙會忘記,記得提醒)。
台辦處早上9點開始取號,下午則為取件(下午去無法辦理文件)。
時間:約兩個工作天左右(視人數而定)
費用:一般件每份15美元(一禮拜),速件每份22.5美元(三天後)。
流程四
準備以下資料前往越配戶籍地
1. 單身證明翻譯與公證
將台辦處已驗證完成之單身證明送交翻譯社翻譯。
將已翻譯完成之單身證明送交當地司法廳公證。
時間:翻譯約一天(視人數而定),公證約一天(視人數而定)。
2. 單身證明驗證
將已翻譯與公證之單身證明送交越南外務廳驗證。
時間:3天內(視人數而定)。
流程五
前往越配戶籍地辦理結婚登記流程
1. 健康檢查
雙方需至越配戶籍地,做體檢健康及身心狀況檢查證明(縣郡人委會指定之醫院)
時間:約一~三天(如時間緊迫建議給點咖啡錢)。
2. 帶齊資料辦理結婚登記
雙方請至越配戶籍地,縣郡人委會結婚登記。
國人及越籍結婚對象在越辦理結婚登記須備齊以下結婚文件
登記結婚申報表,國人已驗證單身證明, 國人護照,簽證或居留證,越配之婚姻狀況證明書,身分證,戶口名簿, 雙方健康及身心狀況檢查證明。
註:有關項目僅供參考,一切規定以越南政府相關法令為準。
註:大部分省份領取結婚證書需雙方簽名領取,請注意領取時間,過長可能導致簽證有效期逾期。
時間:數天至一個月不等(視各省及咖啡錢多寡)
3. 二號司法履歷表(良民證)
申請2號良民證,越配需至戶籍所在地之司法廳申辦(1年內有效無犯罪紀錄)。
時間:約15天(各省不一)。
良民證-翻譯與公證
將已辦好之良民證送交翻譯社翻譯。
將已翻譯好之良民證送交越南各省司法處或河內的公證所公證。
時間:翻譯約一天(視人數而定),公證約一天(視人數而定)。
良民證-驗證
將已公證好之良民證,送交越南外務廳驗證。
時間:3天內(視人數而定)。
流程六
結婚證書送交流程
1. 結婚證書-翻譯與公證
將剛領取之結婚證書,送交翻譯社翻譯。
將翻譯好之結婚證書,送交越南各省司法處或河內的公證所公證。
時間:翻譯約一天(視人數而定),公證約一天(視人數而定)。
2. 結婚證書-驗證
將公證好之結婚證書,送交越南外務廳驗證。
時間:3天內(視人數而定)。
流程七
預約面談及簽證申請
1. 申請結婚證書驗證與預約面談及簽證申請表
繳交文件申請表以及簽證申請表。
繳交國人經台辦處驗證之單身證明影本。
繳交國人護照影本。
繳交越配護照,效期需六個月以上(越配如曾赴台必須提供新、舊護照正影本1份供查驗 。
繳交死亡證明書,如越配前夫已亡故。
繳交離婚證明書(如越方曾離婚者),如越方曾與台籍人士在台登記結婚者,必須提供在台已完成離婚登記之戶籍謄本。
繳交已翻譯,公證、驗證之結婚證書,正、影本1份。
繳交越南主管機關核發並經越南外務廳驗證效期一年內之二號司法良民證正、影本。
繳交國人財力證明及工作證明。
繳交越配身分證,正影本。
費用:文件驗證規費30美元及簽證規費66美元。
時間:約一天(視人數而定)。
2. 國人回台
如以上流程都已走完,國人可先行回台休息,準備資料,等待面談時間接近再去。
台辦處建議,國人可依照本身意願,主動提供對本身各項有利之佐證資料,以利審查參考。
例如,國人可主動提供所得稅繳稅憑單、國人無犯罪紀錄證明、身心健康狀況證明、雙方交往通聯紀錄、雙方訂婚照片及結婚照片、宴客照片、介紹人、男、女方父母與雙方合照等,或其他有利事證。
建議提早一禮拜去,與越配多練習面談細節,畢竟結婚過程是辛苦的,如有個萬一,後果會很麻煩的。
3. 注意事項
預約面談表於當日預約成功時就會給國人,內容會註明面談時間。
何時面談視人數而定(2至4個月甚至半年都有可能)。
流程八
前往台辦處-面談
1. 雙方前往面談
雙方依照預約日期於上午8:30-9:30抽取號碼牌前往台辦處五號櫃臺報到。
繳交足以證明婚姻真實性之資料。
繳交面談預約表(須提供男女方護照正本、面談預約表正本)並由台辦處安排面談。
雙方面談結束後,請於次日下午2:30來台辦處領取結果通知。
2. 領取通知書-面談通過
為配合政府實施外籍配偶入國前輔導,國人面談通過者,台辦處將安排時間,結婚雙方當事人請參加外籍配偶入國前之輔導講習。
國人於次日早上,到台辦處申請相關文件。
3. 領取通知書-面談未通過
面談結果通知書有分許多選項,最嚴重的即是面談未通過(拒件處分)。
公司將於後續撰寫面談未通過即被拒件之行政救濟該如何處理,做法。
國人與越配如需諮詢或代辦可先連絡。聯絡我們。
4. 注意事項
面談當日抽取號碼牌為報到順序,面談依序則以抽簽方式決定面談次序。
依據「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收費標準」第6條之規定,經面談程序遭台辦處拒絕核發越方之簽證者(面談未通過),文件證明規費概不予退費。
流程九
前往台辦處-申辦文件
1. 申請越配中文姓名驗證
國人與越配於早上至台辦處申請文件。
填寫文件驗證申請表,填寫越配中文姓名聲明書,驗證申請表,申請越配中文姓名聲明書驗證。
依約定時間領取結婚證書。
費用:15美元
流程十
國人返國
1. 戶政事務所登記
國人攜帶相關文件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繳交結婚證書。
繳交越配護照影本及中文姓名聲明書。
換領身分證及戶口。
2. 注意事項
戶口更新完成需補印寄給越配。
流程十一
申請簽證
1. 越配前往台辦處
繳交經越南外交部領務局及本處驗證效期一年內之越配二號司法良民證越文及中文翻譯本。
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已婚姻登記之台灣戶籍謄本正本。
繳交在本處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之最近3個月之體檢證明。
2. 注意事項
尚未懷孕者須在衛生預防處或指定醫院注射德國麻診針*本處指定醫院進名單:· 白梅醫院:棟多郡解放路78號,電話:02438693731· 長安醫院:棟多郡孫德勝路通風巷59號,電話:024 37323683· 一號交通醫院:棟多郡郎街1194巷,電話:024 37664751· 聖保羅醫院:波廷郡朱文安路12號,電話: 024 38233066。
流程十二
來台團聚
1. 越配前往台灣
沒有內容了。
在這恭喜國人及越配能辛苦辦理完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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